电动车和自行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当时没报警,现在遭讹诈,我该怎么办

上个月24号,在上坡路段,我骑电动车超车时同向行驶的自行车挂到我后轮而摔倒,当时不知在行驶10多米后听到呼叫回来,然后送去医院,经鉴定腰椎骨折,因为没经过事,当时忘了报警或到事故科报案,咱当时想的是人家摔伤就好好给人家看病,第二天,病人家人强烈要求转到大医院,我老公昨天被病人忽悠回去上班,我一人顶不住,就被拉到了大医院,检查治疗跑动都是我们花的钱,7天后医生建议治疗完毕,病人回家硬养就行,可病人要求回小医院再观察两天,他们说的可好了,说我们对她好,观察俩天就回去,可事实是她们赖到医院不走了,而且给我们要3.8万的赔偿,我现在该怎么办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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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5
既然没有报警报案,当然也就无所谓事故记录和证据,我不怎么欣赏病人家属的“耍赖”,但我敬佩你们的所担负的责任,这是毫无疑问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因此,如他们继续讹诈你,有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1、咬定是他撞到你车上,因为是对方的车轮在你后轮上摔倒,而且还是对方挂你的轮子,责任不在你。你能管得了前轮,你也管不上你的后轮。
2、身正不怕影子斜。再继续纠缠,就属于民事纠纷,当然要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某些时候,有些人就是在挑软柿子捏。该据理力争的时候,不要胆怯。所有发生费用或者其他补偿都必须有第三方在场,以为证明。你可以找你得力的亲友处理这个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09
交通意外事故在剩余赔偿标准,如果你买的保险,找到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索赔。但是你没有及时报告,现在只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你想分清责任,你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你是汽车,虽然你是正常的右上角,但你要仔细观察两侧的情况清楚,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车削操作。电动自行车是实力较弱的一方,但他不该带甚至逆行,但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非机动车不能与一个人或逆行,有的大多是当地的法规。
协商不能被对方漫天要价。一般骨折是可以治愈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支付记录误工费的损失和随行的费用可参考当地的工资补偿,如这些款项及其他损失等,可协商适当的索赔。
如果治疗效果不好,削弱,赔偿金额可能会成为显着的。
字,尽可能通过
第3个回答  2010-04-15
敬而远之,如果继续纠缠你们,就让他们走司法程序。让法院来确定你们的责任分属,避免后续赖上你们。
第4个回答  2010-04-16
据我分析,上坡路段骑自行车,以脚下用劲,手握自行车前把肯定左右摆动,应该是她的前轮摆到你的后轮上。不要怕她,你可以上法院告他讹诈

参考资料:骑自行车上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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