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产品不在企业经营范围内出口退税合法吗?

我司是组装型生产企业,所有零件均是外购,其中有部分零件应需求另外出口到国外,但是这种出口行为并没有包含在我司的经营范围内,但有进出口权。请问在上述条件下可以自行出口并享受退税吗?还是说必须要找代理公司代为出口退税?
(1)如果说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产品,希望享受到退税的话,是找代理出口公司还是外贸公司,两者有什么区别吗?(2)如果不打算要退税,自行出口的话,比操作退税多了哪些环节或费用呢?请指点一下,稍微详细一些好。

你出口的零件如果是你组装后产品的配套产品的话,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可参阅“国税发【2000】165号”、“国税发【2002】152号”等文件。

除上面所说的之外,都不可以申报退税,代理出口也不可以。但是可以卖给外贸公司后,由外贸公司自行出口退税。

对补充问题的回答:
(1)对生产企业,如果不是自产货物,也不符合视同自产产品的规定,那么对你来说,这批货物不管是自行出口还是委托代理出口,都不能退税,在这种情况下,唯一可以退税的方式就是卖给外贸公司,由外贸公司去退税,你可以获得内销销售收入,外贸公司获得退税。
(2)如果自行出口不退税的话,那就要视同内销,计算销项税额,业务环节上,就是少了申报退税这一环节,多了一笔内销,内销业务的处理你应该很清楚吧,我就不罗嗦了。你如果实在是不放心,还是直接询问当地退税部门和征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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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4
企业出口的零件和企业的经营范围相差是不是很远,如果相差不是很大的话,是可以自行出口并办理出口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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