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依据卫生部和人事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临床医学专业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三、报名限制与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况
报名者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相关工作,且所学专业需与报考专业对口。部分特殊情况,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护理专业人员等,有特定的考试提前规定。
报名时间及学历年限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学历要求为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