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低保的人精神病人住院报销比例

有低保的人精神病人住院报销比例

2009年,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0%,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5%,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

2010年,城镇职工医保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2万元,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5%,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各地要建立健全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基金当期结余率逐步降到10%左右,累计结余逐步降到上年度统筹基金支出6个月以内。

扩展资料:

医保报销比例城镇: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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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19
以各个城市的精神病院收费不相同计算的,有农村医保的先报销70%,然后有低保的再报销剩余30%的65%,最高不能超过3.5万元。以10000元计算减70%=3000元减65%=1050元。
第2个回答  2018-06-06
驿城区康宁医院怎么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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