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一年到了还没做工伤等级鉴定,还可以请假吗

如题所述

是可以请假的。但是是否还能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要看是否在停工留薪期内,是否存在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如果有的话,是可以请假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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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28
太傻了你!一年期限到,除非你一年伤都还要治疗(基本是四级伤残到一级,可以申请延长),伤情稳定就可以做了!过期了,什么都没有赔偿,一个子都没有
第2个回答  2017-07-24
有钢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