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雇主需要赔偿吗?

员工在11号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到医院目前正在接受治疗。请问作为雇主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这位员工是朋友的朋友,和我们一起工作了好几年了,没有签合同。目前我们已经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了,还积极的陪家属在icu外等候, 如果以后员工家属要告我们,要什么赔偿之类的,怎么办? 我们并没有刻意的怎么样员工,也没有让他加班之类的,只是突然就发作了。 目前听医生说情况不大好,如果48小时以内病人不行了,有什么说法吗?? 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感激不尽。

  如果是雇佣合同关系,雇员工作期间发生脑溢血并不属于因为工作导致的人身伤害,不需要赔偿。
  如果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生前供养亲属每人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30%发个抚恤金(配偶和孤寡老人提高10%,合计不超过本人工资) 。
  如果是劳动关系,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经过抢救48小时之外死亡或者健在的,按照因病待遇处理,治疗费用按当地医疗保险规定报销,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
  如果你所说的“雇主”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是经过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员工是年满16岁、男不满60岁、女不满60岁的劳动者,双方属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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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要看看你们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是否和脑淤血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这是责任判定的基础。但是你不签订用工合同这项,或是对参加危险的工作员工未能提供保险及福利的情况,你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
如果是朋友,问题不出在工作本身,我劝你和他家人私下调解,到了法庭上你是一定脱不开干系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6-09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回答如下,供参考:
1.你提的是有关雇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疾病受到伤害责任承担的问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雇员在48小时内死亡,你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待遇,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第3个回答  2019-10-11
工伤,没签合同就是没买保险了,赔吧,48小时以内不行还是属于工伤
第4个回答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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