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11号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到医院目前正在接受治疗。请问作为雇主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这位员工是朋友的朋友,和我们一起工作了好几年了,没有签合同。目前我们已经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了,还积极的陪家属在icu外等候, 如果以后员工家属要告我们,要什么赔偿之类的,怎么办? 我们并没有刻意的怎么样员工,也没有让他加班之类的,只是突然就发作了。 目前听医生说情况不大好,如果48小时以内病人不行了,有什么说法吗?? 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