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福利待遇老板说了算,经历了昨天的事情,我想你也应该很清楚了。你递交了辞职报告,30天后就可以走,不需要等他招到人的,如果他一直招不到,那你就一直做下去吗?不要对这样的老板抱有幻想,连50块钱都要省,不愿意拿来做人情的话,作为员工的你还愿不愿意为他着想呢?答案你自己知道。
说正题,一句话:公司的福利(劳动合同上面没有注明的,或者劳动法没有规定的)不是强制性的,决定权在老板那里,他愿意给就给,不愿意,你也没办法。 换句话说:如果合同上面没有注明,38妇女节要发50块钱的,只是你进公司的时候老板口头说说的,那么,你是没有办法要求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