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边境杀了一个外国人,在他国的边境内犯案的,属于他国管辖;在我国境内犯案的在我国管辖。即便他国不予管辖的,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受我国刑法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请问是在国外和国内交界处
应该怎么判断
亲,学习不要钻牛角尖啦,这种情况的话是少有的,你不用考虑那么多哈,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有一项在我国领域内发生,就接受中国的管辖。应该不会发生刚好有个人在交界处杀了个人,而那个人又刚好死在交界处的。
追问我也没有钻牛角尖
追答嗯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