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经理老是问你要他之前在公司做的文件这个我可以发吗?会不会违法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如果你的前任经理已经离职,那么他就不再属于公司的人员,他之前在公司任职时所做的文件,产生的专利等,如果没有特殊说明的,应当属于公司财产。如果你将公司文件传给前任经理,而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将构成犯罪。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