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岁后,劳动合同9月16号到期后,甲方没有续签合同,但是乙方还在工作,还发了10月工资?

60周岁后,劳动合同9月16号到期后,甲方没有续签合同,但是乙方还在工作,还发了10月工资,现在突然要辞退乙方,是否触犯劳动法

这是很正常的,这应该属于返聘,在退休以后因为单位需要,所以没有回家,而是选择继续上班,这种情况很正常的,但是这个时候单位是不会再与你签劳动合同的,再签合同就是劳务合同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24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违反劳动法的。之前的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就已经自动解除,乙方应当自动离职不再工作,但乙方装不知道继续上班,甲方能把10月的工资发给乙方已经算是很不错了。现在甲方提出辞退其实不能算是辞退乙方,而是提醒乙方合同结束,应该走人了。
第2个回答  2019-10-24
60周岁后吧,劳动合同是9月16号到期,甲方没有续签合同,但是乙方还在工作,还发了十月工资,这种现象也很正常,这种满了60岁以后也就算退休了,如果他还在上班,就算是工作单位返聘,但是不会跟签署劳动合同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0-24
不属于违法行为,退休年龄到达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继续工作行为是劳务关系,可随时终止。
第4个回答  2019-12-26
你可以退休了,不退休年轻人,怎么办,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