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石镇的湖南省湘潭县花石镇简介

如题所述

花石镇位于东经112°36’--112°46’,北纬27°34’--27°36’。地处湘潭县西南部,衡峰远峙,涓水穿流,东临中路铺,南界茶恩寺、龙口,西连排头,北抵射埠,距湘潭市55公里,最高海拔425.7米。
全镇面积133.4平方公里,城区面积为3.8平方公里,镇区人口2.05万,镇区日均流动人口逾万人。现有镇办企业21家,个体企业1345家。镇有农田2560公顷,辖花石、石坝、盐埠三个管区、31个自然村、1个社区、56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4941人。
花石镇属中亚热带东部季风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日照总时数1700左右,年平均气温17度,年平均雨量为1350MM,雨量主要集中在4-7月份,日降雨量最大为200MM,是暴雨较多雨量较丰富的区域。境内属典型湘中丘陵地带,地势略为西高东低、南高北低,东南丘陵起伏,西北、东北地势较平坦。境内地貌以丘陵为主,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兼有山地、岗地和平原。地面高程一般在海拔50~55米,最高点为天马山,海拔422米,最低点在金塘村柳基组,海拔45.9米。
湘江支流涓水贯穿全境。涓水河自超上村西南入境,由南而北,沿边界向北流出,境内河道长18千米。 2011年末辖七星、前进、河头、马垅、超上、罗汉、长岭、双溪、金莲、棋岭、芙蓉、新华、铜锣、水南、紫荆、中心、北斗、天马、兴合、石坝、赵家营、涓江、盐埠、金塘、金丰、盐浮、永仁、永丰、园艺、东晓、润塘31个村民委员会和1个花石社区委员会;花石社区下设8个居民小组,31各村下设556个村民小组。
2015年湖南省最新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根据我县(湘潭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方案,我县将现有的19个乡镇撤并调整为17个乡镇,即设14个镇3个乡。
新设花石镇。撤销龙口乡、花石镇,将原龙口乡、花石镇的管辖范围予以合并,设立新的花石镇。将排头乡管辖的桐梓、红卫、中加等3个建制村,成建制区划调整至新的花石镇。人口9万人,面积201.3平方公里。辖龙口、日华、花石、盐埠、石坝5个管区,1个社区居委会,49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原花石镇政府驻地。 本镇地处湘潭南部,扼潭衡要冲。三百年来为本县南部集市贸易重镇,四方商贾云集,车水马流,土特产货物畅销,花石镇素有“小南京”之称。镇区现有居民2.05万人,日均流动人口逾万人,镇属及驻镇单位近40家。现有镇办企业21家,个体企业1345家,以湘莲产业、机械行业、石材产业较为突出,其中湘莲产业的湘潭市湘莲产业合作社、鸿昌湘莲有限公司、湖南宏兴隆湘莲食品有限公司、宏兴机械厂、县工业泵厂、花石阀门厂等企业,石材行业的弘基公隆、宏昌、大洲、宏大等公司,机械行业的花石水泵厂、花石陶瓷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为本镇产业优势的发挥,为繁荣本镇乃至湘潭县域经济正发挥着重大作用。
通过近几年的建设与发展,花石镇已成为一个基础设施完善,城镇功能齐全,产业支撑力强、辐射范围广,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综合型中心镇,在全省享有较高的知名度。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产业兴镇、产业富镇、产业强镇”的建设与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在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于1996年被湖南省确认为“湖南省百强镇”和“湖南省重点镇”;于1997年被确认为“湘潭市小康镇”;于1999年被确认为“湖南省经济开发示范镇”;2004年4月又被国务院六部委确认为“全国重点镇”。
2012年,我镇财税入库1350万元(其中陶瓷机械行业完成税收236万元,湘莲企业完成税收600万元)。共有规模工业企业9家,规模工业企业产值完成21.8亿元,同比增长20%。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4.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0146元。 花石镇通过企业提供技术、生产资料、销售等服务形成了“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创新了农村经营体制,使农村家庭经营迸发出了新的活力。2006年种植湘莲10万亩,带动周边省、市、县种植20万亩。建立基地3万亩;带动湘莲种植户近40万户;在白石、中路铺、茶恩寺、花石设立了24个收购点;以花石地区为中心设立湘莲粗加工中心点60个;2005年在花石镇马垅村境内建立湘莲集散中心--中国花石湘莲市场;在广州、上海、北京、武汉等地设立销售窗口26个;引导湘莲深加工企业注册了商标,办理了产地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等。2005年,合作社共获利20万元,在花石镇院内兴建办公楼300平方米,拥用资产30余万元;19个团体社员(深加工企业)开发湘莲5个系列共18个品种。现年加工湘莲7万吨以上,年贸易量6万吨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6亿元。2005年,19个团体社员返利124万元补助农户种植湘莲,使莲农增收显著。据估算,2005年全市种莲户增收6000万元以上,农民为企业、商贩加工红莲3.7万吨,获工资3600多万元,基地农户每年向外提供种苗增收800万元,向周边省市输送种莲技术员5000人,赴外承包种莲3000人,增收8000万元,以上各项各计莲乡人在合作社带动下年增收2.4亿元。
1、 花石镇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扩大了农户家庭的生产规模。建立合作社以后,通过龙头企业提供技术、生产资料、销售等服务形成了“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创新了农村经营体制,使农村家庭经营迸发出了新的活力。
2、 花石镇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签订了生产合同,合作社根据合作条款要求社员按照产品的技术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湘莲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很快得到实现,将逐步建成真正的无公害或绿色商品生产基地。
3、 花石镇种植户获得生产新技术和利润的机会大大增多,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龙头企业为了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提高企业竞争力,积极利用自身实力和技术为农民提供最新生产品种、生产技术等,收购合作社社员产品时随行就市,并高于本地市场价10%支付现款。二是合作社为科研院所提供了推广先进技术及产品的平台,改变了过去面对千家万户,缺乏有效组织手段的局面。合作社作为技术推广平台极大地降低了技术推广成本。广大种植户加入合作社以后,由过去走出门求技术,变为在家门口学技术,获取技术的成本也大幅度降低。
4、 花石镇把千家万户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带动了湘莲产业的规模化经营,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是合作社统一采购原料,能够享受批发价,出厂价等优惠价格,降低了社员的生产成本。二是合作社通过产品统一销售,可以与买方讨价还价,提高产品价格。三是成立合作社以后,广大社员都能享受到龙头企业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由企业统一收购产品,解决了社员们的后顾之忧,社员实现零销售成本。 近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科技部联合下发通知,湖南省170个乡镇被列入全国重点镇,其中湘潭市8个乡镇入选,湘潭县花石镇、石潭镇均榜上有名。
全国重点镇是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重点和龙头,此次公布的全国重点镇共3675个,是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实施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的战略,对2004年公布的全国重点镇进行增补调整。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展潜力大、服务功能较完善、规划管理水平较高、科技创新能力较强是此次全国重点镇的增补调整基本条件。增补调整后,将按照提高质量、节约用地、体现特色等要求,在政策、土地及项目安排上对全国重点镇建设发展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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