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让员工续请病假符合劳动法吗?

我堂哥患有脑血管阻塞,治疗后还是一手一脚活动不自如,目前还在做康复治疗.我想问问:
1.他工作的工厂当时请假时不让他请病假,只允许他请事假合法吗?
2.他的假期到7月1日到期,目前工厂放话不让他再续假期,合法吗?
3.他在那家工厂工作已经18年了,但社保可能只交了10年左右,如果到时工厂不肯再让请假该如何要求工厂赔偿,目前需收集那些证据?
请各位赐教,谢谢!

企业不让员工续请病假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但是病假期满的例外。用人企业不批劳动者病假的,劳动者可以携带劳动合同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投诉申请等材料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不让员工续请病假是不行的。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首先,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员工享有法定的病休权利,该权利的行使无须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关于员工病假未获批准以旷工论处类的规章制度因而是无效的。基于单位享有的劳动用工管理权和对于员工上岗出勤的知情权,员工应履行必要的病假手续以告知单位安排代岗人员,同时注意保存医疗证明和门诊记录单等证据。 另外,在员工病休期限方面,相关法规明确了给出了医疗期的概念,单位不得解除法定医疗期间的劳动合同。该规章以社会工龄和单位工龄为标准给予了员工三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这就意味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哪怕是上班仅一天的员工,也享有三个月的医疗期,单位关于员工一个月病假不得超过十天之类的规定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1、企业不让员工续请病假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但是病假期满的例外。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2个回答  2010-04-28
1、不让请病假违法;
2、不让续病假违法;
3、期交社保违法,患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
4、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医院诊断书等。
第3个回答  2010-04-27
该工厂的做法是违法的。只要您堂哥出示相关病例证明,就可以带薪治病,只允许请事假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社保费用是年年要交的,漏缴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4个回答  2010-04-27
1.不合法
2。不可以,只要他出示疾病证明,就可以带病休假。
3。抓紧补办,如果继续严禁请假可以以危害人身权利去法院起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