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排序是如何规定的

领导干部排序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职务:共10级。

1、国家级正职

2、国家级副职

3、省部级正职

4、省部级副职

5、厅局级正职

6、厅局级副职

7、县处级正职

8、县处级副职

9、乡科级正职

10、乡科级副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扩展资料

单位副职的名次排列:

1、单位副职,常务副职排先;不设常务副职的,以党内副职或在同一级别中兼有党内副职的排先,然后按级别大小为序。排名次序一般为:常务副书记(副局长、副主任)、副书记、副局长(副主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党委委员(党组成员)。

2、同一级别、同一职务,以任同一级别时间的先后为序;同一级别、同一职务,并同一时间任职的,以到本单位工作的先后为序;同一级别、同一职务、同一任职时间,并同时到同一单位工作的,以姓氏笔划为序。

3、因工作需要组织上明确的排名次序,以组织上发文或宣布的次序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干部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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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0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中国经常用到的政治提法有“党、政、军”和“四大班子”,“党、政、军”指共产党组织、政府组织和军队,“四大班子”指党委、人大(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和政协(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国家干部是指列入干部编制,享受干部待遇,从事各种公共管理工作的公职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六类人员:

  (1)国家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2)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干部,各民主党派的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

  (3)在军队中担任排级以上职务的现役军人;

  (4)社会政治团体与群众组织的领导与工作人员;

  (5)专业技术干部;

  (6)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从文献资料中整理出(2006年)干部的级别

  一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全国政协主席。

  二级: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员、书记处成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三级:国务院各部部长;部党组书记;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最高法院部级副院长;最高检察院部级副检察长;中纪委副书记;军长。

  四级:副部级;副省级;最高法院副部级副院长;最高检察院副部级副检察长;省高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

  五级:司长;厅长;地级市长;巡视员;师长

  六级:副厅长;副市级;助理巡视员;旅长

  七级:处长;市局长;县长;调研员;团长

  八级:副处级;副县级;助理调研员;营长

  九级:科长;市处长;县局长;乡镇长;主任科员;连长

  十级:副科长;股长;乡镇助理;副主任科员

  十一级:科员;县以下公务员

  十二级:办事员;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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