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肢残疾驾照维权为什么单上肢残疾人有能力驾车却不让考驾照?为啥这不和外国一样?中国不是最讲

2017上肢残疾驾照维权为什么单上肢残疾人有能力驾车却不让考驾照?为啥这不和外国一样?中国不是最讲人权吗?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部都是有明确规定的,除非修改规定,不然还真不能考。追问

您回答的是123号文已经是139号文了准确的说您掌握的规定已过时了,另外我问的是为啥不修改法规

追答

16年的时候也修改过一次,我记得当时修改的是有一只眼睛正常都可以 ,不过如果只有一只手的话 你想想确实也不怎么安全 比如说急弯的时候有时候是需要两只手同时握住方向盘作出反应的 或许你自己觉得可以驾驶 但是考虑到公共安全 现阶段来说我想应该不会放开
至于你问为啥不修改法律法规?肯定是不成熟的情况之下也不会轻易修改啊。我都还有疑问。为啥不修改法律法规对那些人贩子判死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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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1
曹TM的什么烂法律,没人性的人设定的!
第2个回答  2019-08-23
我国口口声声说要跟世界接轨了,我看他接不上山沟。
第3个回答  2018-03-29
我们诉求应有的驾驶权和合理的驾照。
尊敬的公安部各级领导以及各位工作人员你们好:
让残疾人学驾照是帮残助残,弘扬自强的一种方式,是给残疾人独立生存和工作的信心。但是在 2016年4月1日新交规139令实施开以后,由于对上肢残疾人是否能安全驾车的身体条件,和所发驾照的类别不合理,造成按现有规定:
1、有能力安全驾车的单上肢残疾人,还是不能正常报名驾考;
2、因为按规定,驾驶的车辆和驾照不符,同样视为无证驾驶;所以有报名资格,但所发驾照与实际驾车能力不符的,也不能正常驾考。
3、特别对驾考新规中《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所发驾照为c5驾照指出不合理。
(1)因为方向盘助力装置只是掌握方向盘的专用辅具,而且是便于携带,便于拆卸和安装,装在任何小型自动挡车上都能安全驾驶的,所以一只手掌缺失只能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和成为专车专用拿c5驾照不合理,应取消专车专用的规定,发驾照为c2而不是c5。
(2)在驾考新规没有出台之前,根据各种上肢残疾人多年无证驾驶,事故率几乎为零的事实依据,是否要加装辅具是按个人的需要来定,而不是必须都要的。但是为了能快速准确掌握驾驶能力,初学者在驾考过程中和一年实习期内必须加装辅具。
上肢残疾人虽然残疾的程度不同,但是他们都有赖以生存的本能,是健全人难以理解和想象的。判断他们是否能够安全驾车和所拿驾照的类别,是不能以健全人的眼光和想象来定的,不能以健全人的操作方法来要求他们的,应该是以车型的设置和个人的实际操作能力来定。所以上肢残疾人能达到安全驾车的身体条件,和实际的操作能力,应拿驾照的类别为:
1、以左手为主的
左手完整的,左手不论有几指,哪怕只有一指,只要握力达到驾车的能力,能自如的使用转向灯;右手掌缺失、右前臂截肢、或者右臂完全没有,都能开普通自动挡车,而且不用加辅助装置。因为自动挡车在行使过程中,是踩住刹车,车子不动了才需要挂档的,用左手挂档是完全能达到安全驾车的,所以维权c2驾照 。
2、以右手为主的
左手掌缺失,左前臂截肢,左臂完全没有的,右手完整,右手不论有几指,哪怕只有一指的,能自如的挂档,在使用转向灯来说,转向灯是随时都要操作的,所以是按个人的能力来定,个人能力不能自如使用转向灯的可以加辅助,个人能力能自如灵活使用转向灯的,就不需要加辅助的。所以是否加装辅助装置,是按个人的能力和需要来定,而不是每个人必须都要的。
3、根据上述左右手能安全驾车的条件,只要左右手分别能灵活自如的操作转向设备和挂档的,就应该是c1驾照。
因此我们上肢残疾人要诉求:我们应有的驾驶权和合理的驾照。对现在已经拿到驾照的,但和实际驾驶能力不符的,应及时给予换发驾照。望各及领导体察民情,多多体谅上肢残疾人的艰辛,早日放开放宽政策,让更多有能力驾车的上肢残疾人,正常有续的融入社会,让他们正常平稳的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