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口头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您好。建议您继续去用人单位上班。若用人单位的负责人依旧以口头形式告知您“不用再来上班”之类的话,您应该在对方提出的时候(双方就劳动合同解除沟通的时候),进行录音。然后,持录音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一般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进行维权。
  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结果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您可以采取劳动仲裁的方式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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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07
如果公司没有书面辞退的话,你只管正常上你的班,到发工资的时候正常领工资,因为口头辞退员工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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