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有哪些

如题所述

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

1、分包方应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指定安全生产责任人,设工地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分包方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分包方应依据所承包任务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预测危险部位,制定防范措施,交底到位,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经理部批准备案后应认真执行。 

4、开工前,分包方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分包方技术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班长每班前应进行安全交底。

5、分包方应按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台帐和记录。 

6、分包方安全员应认真进行安全巡查,并接受当地安监部门、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管,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按要求反馈。

7、分包方应认真执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搞好文明施工,按要求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8、分包方应按要求搞好饮食卫生,并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中毒。

9、分包方按照要求严格执行防火、动火审批制度,做好防汛、防台、防其他自然灾害的工作。 

10、根据施工合同(安全协议书)的有关内容,分包方应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

11、分包方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放置、施工机具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要求。 

12、分包方应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13、专业分包方每月应对本单位所使用的分包方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施工现场和软件资料,填写检查记录,检查情况由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安全事故处理 

1、分包方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保护好现场,事故责任处理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安全协议书)的有关条文执行,有关人员应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结案等配合工作。 

2、分包方发生其他违章、违规行为,将按项目部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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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1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4、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10、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3

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1、分包方应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指定安全生产责任人,设工地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分包方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分包方应依据所承包任务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预测危险部位,制定防范措施,交底到位,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经理部批准备案后应认真执行。 

4、开工前,分包方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分包方技术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班长每班前应进行安全交底。

5、分包方应按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台帐和记录。 

扩展资料:

分包条件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违法分包

违法分包的处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以及接受转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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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1-20
1、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供)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
2、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

3、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

2)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对分包(供)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

4)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5)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

4、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分包(供)单位检查和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2)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记录;

3)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5、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并定期审核,更新
第4个回答  2016-09-01
1、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供)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
2、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
  3、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
  2)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对分包(供)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
  4)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5)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
  4、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分包(供)单位检查和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2)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记录;
  3)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5、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并定期审核,更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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