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大陆要长期住香港那。应该办理什么证件?求大神帮助

如题所述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订明: 「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其中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人数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确定。」 来港定居 2. 内地居民如欲来港定居,须向有关内地公安机关申请单程通行证。现时单程通行证的每日配额是 150 个,而符合香港居留权资格的儿童及配偶会得到优先处理: 每日配额中的 60 个是分配予根据《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享有香港居留权任何年龄的儿童; 30 个配额是分配予长期分隔两地的配偶; 其余非指定的 60 个配额则分配予下列申请单程通行证的人士: 不论年期分隔两地的配偶; 内地无依靠的儿童来港投靠亲属; 内地居民来港照顾无依靠的父母; 内地无依靠老人来港投靠亲属;及 来港承继直系亲属产业的人士。 3. 有关单程通行证计划的管理工作,包括申请单程通行证所需的轮候时间、配额的分发和签发的先后次序,均由内地有关部门负责。 因公访港 4. 内地因公人员如欲来港旅游,应就其来港目的向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申请签发《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适当的赴港签注。 因私访港 探亲 5. 内地居民如欲来港探亲,必须取得由有关内地公安机关所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探亲」签注。 「团队旅游」 6. 内地居民如欲来港观光旅游,可参加由内地旅行社所营办的「香港游」旅行团。参加「香港游」旅行团的团员必须取得由内地有关公安机关所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团队旅游」签注。而「香港游」的团员须遵从「随团来,随团去」的原则。 「个人旅游」 7. 内地广东省及 23 个城市 ( 即是上海、北京、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厦门、泉州、天津、重庆、成都、济南、渖阳、大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及昆明 ) 的居民,如欲以个人身份来港观光旅游,必须取得由内地有关公安机关所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可供一次或两次有效的「个人旅游」签注。 商务旅游 8. 内地居民如欲以私人身份来港经商,必须持有由内地公安机关所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可供一次或多次往来的有效「商务」签注 。请按此参阅《内地人士持商务签注来港需知》。 其他旅游目的 9. 内地居民因为其他目的例如:申请外国签证、出席民事诉讼等而欲以访客身份来港,必须取得由有关内地公安机关所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其他」签注。 过境 10. 经香港过境往来另一国家或地区的中国护照持有人,可于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七天而毋须事先取得进入许可,但他们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经确认事先已预订前往海外的续程车/船/机票。 来港工作 因公来港工作的人员 11. 内地因公派往驻港国营或合资企业/机构工作的人员,应向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或获授权的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申领工作签注。 输入劳工 12. 内地工人如欲透过「输入劳工计划」来港工作,其申请必须经由已获得原则性批准输入劳工的雇主递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由受聘人直接递交的申请,概不受理。有关详情,请参阅劳工处出版的《如何根据补充劳工计划输入劳工申请简介》小册子。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13.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起实施,以取代现有的「输入优秀人才计划」和「输入内地专业人才计划」。内地居民 ( 受聘人 ) 如欲根据这项计划来港工作,应填写申请表格 ID ( C ) 961 ( 中文版本 ) 或 ID ( E ) 961 ( 英文版本 ) 。所有申请必须由受聘人的雇主提出,而有关雇主必须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由受聘人直接递交的申请,恕不受理。正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的内地人士,不得以递交了「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书为理由,要求延长在港逗留的期限。申请如获批准,入境事务处会签发来港工作进入许可标签,由在港的雇主领取后转交受聘人。受聘人必须向备存其户口登记记录的公安局办事处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适当的赴港签注。详情请参阅《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小册子 [ ID ( C ) 959 ] 或按此。 在香港院校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的内地毕业生 14. 下列内地学生如在港觅得工作,可申请回港就业。 一九九零年或以后在本港教资会资助的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 ; 或 获批准于二零零五 / 二零零六学年或以后就读于非教资会资助院校并取得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 申请人应填写 ID(C)936 ( 中文版本 ) 或 ID(E)936 ( 英文版本 ) 。详情可 阅有关的资料单张 ID(C)946 。 来港受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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