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怎样记重收费

如题所述

高速公路正常合法运输车辆的计费金额是按车货总重、相对应区间费率、实际行驶里程三者相乘计算得出的,基本费率标准为0.08元/吨公里。
  以车辆从南宁行驶到桂林,全程高速为361公里算为例:
  1.当它的车货总重小于或等于10吨时,该车通行费=基本费率×车货总重×里程=10吨×0.08/吨公里×361=288.8≈290元(收费金额不足5元按5元计算,以下同)
  2.当它的车货总重大于10吨、小于等于50吨时,10吨部分按照基本费率计算,超过10吨、不足50吨的部分按0.08元线性递减到0.04元费率计算。因此,它的通行费分成两部分
  通行费=(基本费率×10吨×里程)+线性递减对应费率×(总重量-10吨)×里程
  例如:一辆三轴货车,车货总重为28吨,通行费为
  10×0.08×361+(0.09-0.001×28)×(28-10)×361≈690元
  即一辆三轴货车,车货总重为28吨走完南宁至桂林361公里的路程,所要缴纳的通行费为690元。
  3.当车货总重大于50吨时,10吨部分按基本费率计算,10吨至50吨部分按基本费率0.08元递减至0.04元计收,超过50吨部分则按0.04元的费率计算。即通行费=基本费率×10吨×里程+(总重量-10吨)×里程
  例如:一辆6轴货车,车货总重为53吨,通行费为
  10×0.08×361+0.04×(53-10)×361≈910元。 即一辆六轴货车,车货总重为53吨走完南宁至桂林361公里的路程,所要缴纳的通行费为910元。
  一些司机对线性递减对应费率不太了解。据介绍,费率线性递减是为鼓励正常合法运载的范围内大型运输车辆的发展,实行费率递减优惠。即在不超限的情况下,费率随车货总质量增加而线性递减,运得越多,通行费费用就越少。这个线性递减费率由全国统一的计重收费软件按计算公式算出。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不经常跑同一条线路,司机对车重在10~50吨之间的通行费用,的确比较难了解。
  超限运输费用如何计算?
  一些司机提出,计重收费政策对超限运输车辆处罚得较重,如果自己超限了,这个超限的费用又是如何算出来的?
  赖海燕说,以上的计算是在正常运载范围内计算的。超限运输是指汽车的车货总重加轴载质量超过了公路对其的限值。按照广西的计重收费后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我区货车各车辆类型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7种,即:三轮货车2吨;四轮货车4.5吨;二轴货车20吨;三轴货车30吨;四轴货车40吨;五轴货车50吨;六轴以上(含六轴)货车55吨。举例说,一辆三轴货车,它上路后的车货总重不能超过30吨,超过即为超限运输。
  赖海燕说,对超限30%(含30%)以内的超限运输车辆,广西暂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限30%以上100%以下,则要按基本费率的3至6倍,对超限车辆过度使用高速公路收取补偿性收费。对于超限率超过100%以上的超限车辆,则要按基本费率的6倍收取通行费。
  例如,一辆六轴货车走南宁至桂林361公里高速路,车货总重的限定标准为55吨,如果车货总重为82.5吨,那么它超限率就为(82.5吨-55吨)÷55吨=50%,即超限率为50%。
  因此,该车的通行费超限费用分为两部分:
  其中,超限30%以内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收费,这部分的通行费=基本费率×超限30%以内的重量部分×里程=0.08×55×1.3×361=2064.92元
  剩余20%超限重量部分,通行费=超出30%的重量部分×加收倍数×里程
  这两部分的总费用共为3290元,这意味着如果超限50%,司机就要被多收2064.92元的费用,从这个结果上看,超限运输车主就要为超限车辆付出相当大的经济代价。
  赖海燕说,实行计重收费后,对超限运输30%以上的货运车辆,对其过度使用公路实施加重收费,使得超限运输在经济上已经不合算,利润空间大大压缩,这可以最大程度地遏制超限运输,保证合法装载运输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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