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组织三级调解网络是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并将基层信访维稳和纠纷化解责任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调委会干部延伸,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能化解、问题不激化,最终使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和处理。同时,完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工会、安监、仲裁、保险等部门的矛盾纠纷调处衔接机制,一旦矛盾纠纷出现,联动机制立即启动。
以纳溪区为例,纳溪法院以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为契机,主动作为,以“枫桥经验”为引领,充分整合全社会资源和力量,创新建立了别具一格的“三级家事调解网络”。该调解网络的中心设在江宁法庭,覆盖全区15个镇(街),镇(街)设立“家事调解”站,站下各村(社区)设立“家事调解”点,采用“法官+ 妇联干部+志愿者”专兼职结合的模式开展工作。
同时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动,建立家事纠纷排查及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排查和发现家事纠纷和现实家暴威胁等,第一时间对家事纠纷进行调解并进行正确引导,为家暴受害者畅通维权渠道等,有效预防恶性暴力事件发生,实现家事纠纷的全面防控和综合治理,力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社会效果。
扩展资料:
习近平就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习近平指出,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浙江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新法制报-建立三级调解网络千名调解员化解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新闻网-联动出击 纳溪法院“三级家事调解网络”促和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