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是周公提出来的。
有资料为证:
周公灭商建周以后,立即改革诸侯拥戴帝王制为帝王任命分封诸侯制。《礼记.王制》说,周公将殷商时的三千多个诸侯国,压缩后分封为一千七百七十三国,其中周姓诸侯占有七十余国。而且还是分封在
东都周城的周围,以作“屏障”。
对于周公创立分封制,天津
南开大学历史系王玉 教授这样评价:西周对各诸侯的分封,一开始就与周王维持者君臣关系。周王对诸侯国有巡守、保护的权力、诸侯国对周王有贡赋、朝聘的义务。这种关系一直不断,使后来的中国作为一个地大物博、统一集中的东方中华大国。如果没有西周周公创立的分封制,也就不可能有今天的中国”。这个评价并不过分,因为这是历史事实。这个伟大的历史功绩,不能不记在周公姬旦的名下。(见1999年
《历史研究》第二期。
分封制正式起源于何时,近代学者说法不一。分封制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起源时间已经难以考证。根据
史记记载,
黄帝时代,"诸侯咸来宾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制度。五帝三代时期不断发展,到
周朝时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达到顶峰。柳翼谋谓:"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时代,帝王与诸侯分而治之",即从尧、舜经夏、商到周朝,采用的都是封建制度。
古代中国的"天子"将土地分给亲属或功臣,所封之地称为"诸侯国"、"封国"或"藩国"等等,统治封地的君主被称为"诸侯"、"藩王"等等。
为了维护统治,分封制规定,诸侯必须①服从周天子的命令;②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③随从作战;④交纳贡赋;⑤朝觐述职的义务。同时,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级承担作战等义务。这样层层分封下去,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秦始皇大一统,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汉初又兼采之,七国之乱平定之后,封国的官吏全部由中央任免,诸侯只征收租税,封国名存实亡。魏晋以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制,其性质不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