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中可以有外观设计类权项作为从属权利吗?

我的一个申请文件,实质上是想一系列的外观设计,但这些外观设计都应用了一种新的结构并达到了某种优化目的,于是想用一种实用新型来保护所有的外观设计。可否?
万分感激!!!!!

不可以!
在我国,专利申请分为三种形式: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主体都是:解决某一技术领域里的技术问题所使用的技术特征,并对技术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的效果。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重点是在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结构和各个部件或结构的配合关系上。
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的保护。重点是在产品的整体外观上的表现形式。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权相为技术特征,从属权相是对主权相的进一步限定。这种限定的特征是发明本身的结构或配合所必须的,而外观设计并不是结构或配合所必须的。
设立外观设计专利也是基于此来考虑的。
你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同时,再申请一份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外观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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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1-07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一般具有以下几个要素:1、必须是某种产品,对有关方法的技术方案不是该类专利;2、具备一定的形状、结构或两者的结合的产品;3、要有实用价值.
按照你所说的只能是申请外观设计,保护期为10年。
第2个回答  2006-11-08
不可以,而且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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