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法律制度中有哪些是维护孝道思想的

如题所述

宋元孝道的特点
  宋元时期,随着封建社会的各种制度发展到顶峰,孝道对人们的约束力空前强化,并开始走向极端化、愚昧化、残忍化,愚孝也开始泛滥。所谓愚孝,是指一些被世人啧啧称赞,津津乐道的孝道故事,都是以子女残害自己甚至是残害下一代而得名的,即“割骨不已,至于割肝;割肝不已,至于杀子”。愚孝的表现形式,代表了这一时期孝道的特点。
  1.只讲求形式而不注重实质
  宋元两代,诸多的“孝子剧”中宣扬的孝道大多只注重行孝的形式,而很少关注孝道的实质。东汉初由印度传入我国的《佛说盂兰盆经》中记载了“目连救母”的佛教故就是启蒙。故事中的目连,为了能让因生前不修善,而死后在地狱受尽折磨,且不得善果的母亲能够顺利转世,而执意出家并苦意修行。经过魏晋和唐代两朝的演变,到了宋元时期便有了《行孝道目连救母》杂剧。该杂剧保留了故事原型,鼓励子女为“天下无不是者父母”所犯下的罪恶承担痛苦,被剥夺了独立人格的子女,在封建极端化孝道的束缚下,走上了赎罪的道路,以至于万劫不复。这是典型的只注重形式而不注重实质,且带有浓厚的“宗法味”的愚孝。
  2.割股疗亲的泛滥
  除了这种只讲求形式而不注重实质的行孝方式外,宋元孝道的特点还包括,割自己的肉以满足对父母的供养,最为典型的莫过于“刲骨疗伤”了。这一说法最早见于《本草拾遗》中的记载:“谓人肉治羸疾,自是民间以父母疾,多刲股肉而进。”随着这种思想的不断泛滥,唐宋以后,孝子们不再仅仅局限于“刲骨”了,各种自残方式不断出现。如有割自己的肉为父母疗伤的,有断左乳为父母治病的,有剔自己臂上的肉给祖母制药的。“据统计,《宋史·孝友传》记载了十余个这样的例子。无独有偶,《金史·孝友传》记载的受到旌表的孝子仅有6人,其中3人都是因为割股疗亲而名垂青史的。”[13]
  3.杀子以尽孝
  杀子以尽孝,无疑是宋元时期最为灭绝人性的行孝方式,是愚孝发展史上无法逾越的高峰。有篇叫《小张屠焚儿救母》的元杂剧,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张屠户的母亲病重,家贫无力救治,在当了件衣衫换来几个小钱,还被富人坑害买了假药后,张屠户便和妻子商量去东岳庙求神灵保佑,夫妻商议着“望着东岳爷参拜,把三岁喜孙,到三月二十八日,将纸马送孩儿焦盆内做一柱香焚了,好歹救了母亲病好。”下定决心后,他们来到庙里神前,“将孩儿焰腾腾一炉火光,碜可可一灵身丧,舍了个小冤家一心侍奉老尊堂。”这与《二十四孝》中“埋儿奉母”的故事有类似:“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这两种愚孝的形式没有多大差别,只是第一个故事以莎士比亚式的悲剧结束,而第二个故事的结局是皆大欢喜的,诚如中国传统的悲剧一般:一波三折的故事发展后,必然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完满结局。但是,正如鲁迅在《二十四孝图》中所写道的那样:“我最初实在替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由此可见,这种极端化的“愚孝”让众多的孝子望而却步,以至于“谈孝色变”。
  4.加重了对女性行孝的要求
  另外,元朝的孝道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加重了对女性行孝的要求。“元代统治者极力提倡孝,《孝经》和《古列女传》作为钦定的读本印行普及全国。统治者倡孝对男子的要求是‘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至而妇女被要求孝,则是应有之义。孝的强化是加重了妇女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以往人们往往忽略了‘孝’的性别差异,而元代这种差异日趋明显。”[14]这是因为,随着理学的初渐,并开始从士大夫阶层逐渐向民间普及,女性尤其是媳妇的孝道,日渐被统治阶级所重视和为民间所接受。因此,诸多的女性孝道也步入了“愚孝”的轨迹,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婆媳之孝。又由于婆媳之间本来就存在的血缘亲疏和本分隔阂,婆媳之孝陷入宋元孝道极端化、愚昧化的泥塘比之其它就更深了。
  总得说来,宋元孝道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在继承传统又独辟蹊径后,成了一种抽象的教义和符号,不仅为孝而孝,还以非人性化、极端封建化和愚昧化见诸于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0-25
  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原始社会末期‘孝’的观念产生,到先秦时期‘孝’观念理论化、系统化,到西汉时期‘孝道’变得政治化,再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孝道’被异化,最后到唐宋元明清时期‘移孝于忠’,孝文化走向极端,成为钳制人们思想的工具。”[2]在这一发展历程中,其最本质的意义不断被演化,被赋予封建社会特有的时代特色。随着其形成之初的本质化、基础化,到孝道被固定化、纲常化,再到被政治化、法律化,最后到孝道极端化、愚昧化,其意义也不断从积极到消极进行演变。
宋元孝道的特点
  宋元时期,随着封建社会的各种制度发展到顶峰,孝道对人们的约束力空前强化,并开始走向极端化、愚昧化、残忍化,愚孝也开始泛滥。所谓愚孝,是指一些被世人啧啧称赞,津津乐道的孝道故事,都是以子女残害自己甚至是残害下一代而得名的,即“割骨不已,至于割肝;割肝不已,至于杀子”。愚孝的表现形式,代表了这一时期孝道的特点。
  1.只讲求形式而不注重实质
  宋元两代,诸多的“孝子剧”中宣扬的孝道大多只注重行孝的形式,而很少关注孝道的实质。东汉初由印度传入我国的《佛说盂兰盆经》中记载了“目连救母”的佛教故就是启蒙。故事中的目连,为了能让因生前不修善,而死后在地狱受尽折磨,且不得善果的母亲能够顺利转世,而执意出家并苦意修行。经过魏晋和唐代两朝的演变,到了宋元时期便有了《行孝道目连救母》杂剧。该杂剧保留了故事原型,鼓励子女为“天下无不是者父母”所犯下的罪恶承担痛苦,被剥夺了独立人格的子女,在封建极端化孝道的束缚下,走上了赎罪的道路,以至于万劫不复。这是典型的只注重形式而不注重实质,且带有浓厚的“宗法味”的愚孝。
  2.割股疗亲的泛滥
  除了这种只讲求形式而不注重实质的行孝方式外,宋元孝道的特点还包括,割自己的肉以满足对父母的供养,最为典型的莫过于“刲骨疗伤”了。这一说法最早见于《本草拾遗》中的记载:“谓人肉治羸疾,自是民间以父母疾,多刲股肉而进。”随着这种思想的不断泛滥,唐宋以后,孝子们不再仅仅局限于“刲骨”了,各种自残方式不断出现。如有割自己的肉为父母疗伤的,有断左乳为父母治病的,有剔自己臂上的肉给祖母制药的。“据统计,《宋史·孝友传》记载了十余个这样的例子。无独有偶,《金史·孝友传》记载的受到旌表的孝子仅有6人,其中3人都是因为割股疗亲而名垂青史的。”
  3.杀子以尽孝
  杀子以尽孝,无疑是宋元时期最为灭绝人性的行孝方式,是愚孝发展史上无法逾越的高峰。有篇叫《小张屠焚儿救母》的元杂剧,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张屠户的母亲病重,家贫无力救治,在当了件衣衫换来几个小钱,还被富人坑害买了假药后,张屠户便和妻子商量去东岳庙求神灵保佑,夫妻商议着“望着东岳爷参拜,把三岁喜孙,到三月二十八日,将纸马送孩儿焦盆内做一柱香焚了,好歹救了母亲病好。”下定决心后,他们来到庙里神前,“将孩儿焰腾腾一炉火光,碜可可一灵身丧,舍了个小冤家一心侍奉老尊堂。”这与《二十四孝》中“埋儿奉母”的故事有类似:“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这两种愚孝的形式没有多大差别,只是第一个故事以莎士比亚式的悲剧结束,而第二个故事的结局是皆大欢喜的,诚如中国传统的悲剧一般:一波三折的故事发展后,必然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完满结局。但是,正如鲁迅在《二十四孝图》中所写道的那样:“我最初实在替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由此可见,这种极端化的“愚孝”让众多的孝子望而却步,以至于“谈孝色变”。
  4.加重了对女性行孝的要求
  另外,元朝的孝道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加重了对女性行孝的要求。“元代统治者极力提倡孝,《孝经》和《古列女传》作为钦定的读本印行普及全国。统治者倡孝对男子的要求是‘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至而妇女被要求孝,则是应有之义。孝的强化是加重了妇女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以往人们往往忽略了‘孝’的性别差异,而元代这种差异日趋明显。”[14]这是因为,随着理学的初渐,并开始从士大夫阶层逐渐向民间普及,女性尤其是媳妇的孝道,日渐被统治阶级所重视和为民间所接受。因此,诸多的女性孝道也步入了“愚孝”的轨迹,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婆媳之孝。又由于婆媳之间本来就存在的血缘亲疏和本分隔阂,婆媳之孝陷入宋元孝道极端化、愚昧化的泥塘比之其它就更深了。
  总得说来,宋元孝道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在继承传统又独辟蹊径后,成了一种抽象的教义和符号,不仅为孝而孝,还以非人性化、极端封建化和愚昧化见诸于世。
第2个回答  2015-01-15
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原始社会末期‘孝’的观念产生,到先秦时期‘孝’观念理论化、系统化,到西汉时期‘孝道’变得政治化,再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孝道’被异化,最后到唐宋元明清时期‘移孝于忠’,孝文化走向极端,成为钳制人们思想的工具。”[2]在这一发展历程中,其最本质的意义不断被演化,被赋予封建社会特有的时代特色。随着其形成之初的本质化、基础化,到孝道被固定化、纲常化,再到被政治化、法律化,最后到孝道极端化、愚昧化,其意义也不断从积极到消极进行演变。
宋元孝道的特点
  宋元时期,随着封建社会的各种制度发展到顶峰,孝道对人们的约束力空前强化,并开始走向极端化、愚昧化、残忍化,愚孝也开始泛滥。所谓愚孝,是指一些被世人啧啧称赞,津津乐道的孝道故事,都是以子女残害自己甚至是残害下一代而得名的,即“割骨不已,至于割肝;割肝不已,至于杀子”。愚孝的表现形式,代表了这一时期孝道的特点。
  1.只讲求形式而不注重实质
  宋元两代,诸多的“孝子剧”中宣扬的孝道大多只注重行孝的形式,而很少关注孝道的实质。东汉初由印度传入我国的《佛说盂兰盆经》中记载了“目连救母”的佛教故就是启蒙。故事中的目连,为了能让因生前不修善,而死后在地狱受尽折磨,且不得善果的母亲能够顺利转世,而执意出家并苦意修行。经过魏晋和唐代两朝的演变,到了宋元时期便有了《行孝道目连救母》杂剧。该杂剧保留了故事原型,鼓励子女为“天下无不是者父母”所犯下的罪恶承担痛苦,被剥夺了独立人格的子女,在封建极端化孝道的束缚下,走上了赎罪的道路,以至于万劫不复。这是典型的只注重形式而不注重实质,且带有浓厚的“宗法味”的愚孝。
  2.割股疗亲的泛滥
  除了这种只讲求形式而不注重实质的行孝方式外,宋元孝道的特点还包括,割自己的肉以满足对父母的供养,最为典型的莫过于“刲骨疗伤”了。这一说法最早见于《本草拾遗》中的记载:“谓人肉治羸疾,自是民间以父母疾,多刲股肉而进。”随着这种思想的不断泛滥,唐宋以后,孝子们不再仅仅局限于“刲骨”了,各种自残方式不断出现。如有割自己的肉为父母疗伤的,有断左乳为父母治病的,有剔自己臂上的肉给祖母制药的。“据统计,《宋史·孝友传》记载了十余个这样的例子。无独有偶,《金史·孝友传》记载的受到旌表的孝子仅有6人,其中3人都是因为割股疗亲而名垂青史的。”[13]
  3.杀子以尽孝
  杀子以尽孝,无疑是宋元时期最为灭绝人性的行孝方式,是愚孝发展史上无法逾越的高峰。有篇叫《小张屠焚儿救母》的元杂剧,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张屠户的母亲病重,家贫无力救治,在当了件衣衫换来几个小钱,还被富人坑害买了假药后,张屠户便和妻子商量去东岳庙求神灵保佑,夫妻商议着“望着东岳爷参拜,把三岁喜孙,到三月二十八日,将纸马送孩儿焦盆内做一柱香焚了,好歹救了母亲病好。”下定决心后,他们来到庙里神前,“将孩儿焰腾腾一炉火光,碜可可一灵身丧,舍了个小冤家一心侍奉老尊堂。”这与《二十四孝》中“埋儿奉母”的故事有类似:“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这两种愚孝的形式没有多大差别,只是第一个故事以莎士比亚式的悲剧结束,而第二个故事的结局是皆大欢喜的,诚如中国传统的悲剧一般:一波三折的故事发展后,必然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完满结局。但是,正如鲁迅在《二十四孝图》中所写道的那样:“我最初实在替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由此可见,这种极端化的“愚孝”让众多的孝子望而却步,以至于“谈孝色变”。
  4.加重了对女性行孝的要求
  另外,元朝的孝道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加重了对女性行孝的要求。“元代统治者极力提倡孝,《孝经》和《古列女传》作为钦定的读本印行普及全国。统治者倡孝对男子的要求是‘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至而妇女被要求孝,则是应有之义。孝的强化是加重了妇女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以往人们往往忽略了‘孝’的性别差异,而元代这种差异日趋明显。”[14]这是因为,随着理学的初渐,并开始从士大夫阶层逐渐向民间普及,女性尤其是媳妇的孝道,日渐被统治阶级所重视和为民间所接受。因此,诸多的女性孝道也步入了“愚孝”的轨迹,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婆媳之孝。又由于婆媳之间本来就存在的血缘亲疏和本分隔阂,婆媳之孝陷入宋元孝道极端化、愚昧化的泥塘比之其它就更深了。
  总得说来,宋元孝道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在继承传统又独辟蹊径后,成了一种抽象的教义和符号,不仅为孝而孝,还以非人性化、极端封建化和愚昧化见诸于世。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1-15
人物吗?还是政策?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