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安全的,一篇中学生作文600

我很急,超级急,快快快

交通安全伴我行
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几乎每一天,都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小的是轻伤,大的是多人伤亡,每当想到这里,我就十分紧张。
其实,交通事故也未必都是行人造成。有的是因为司机野蛮驾驶造成的,比如说新闻上播放的青岛的一位女司机野蛮驾驶,在酒店吃完饭后,因为一件小事与保安发生争吵,随后把一名保安撞伤后,又驾车把一对新婚夫妻撞死。只是因为与保安发生争吵,也不至于为了自己解气把一对无辜的新婚夫妻撞死。不管怎样,在生气的时候应该理智一些,这么疯狂的作法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交通安全可真重要。有的是因为司机酒后驾车,因神志不清导致交通事故,希望开车的叔叔阿姨们,酒后一定不要逞能,要坐公交车或出租车回家,避免交通事故给您带来麻烦。
有的交通事故确实是行人造成的,主要是行人不注意交通安全。有的是闯红灯或横穿马路造成的,有句话说的好"红灯无数次,生命只一次",红灯会闪烁无数次的,而生命只有一次,结束了就没有下一次了,我们绝对不可以冒险过马路,哪怕两边没有车,红灯亮时也绝对不能穿过马路。有的是在马路上打闹、玩耍造成的,放学后几个同学在一起走,说说笑笑,时而甩掉别人的东西,扔到马路对面,那个同学便到马路对面去拣,由于着急,也顾不上环视四周的车辆就跑,那后果可不堪设想。因此,同学们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这样太危险。也有的是行人翻越护栏造成的,请大家不要怕麻烦绕过护栏
交通安全靠我们大家共同遵守,让交通安全伴你我同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4-25
交通安全

宽阔的马路,先进的道路安全设施,一直在更新的交通法规,难道真能对交通安全起到持久稳固的作用吗?如果是,那为何交通事故还是年年不断的频繁发生?可见交通安全保障并没有达到真正的效果。而这究竟又是谁的错呢?
这是人们的错。国家给了我们交通安全的保障,得失我们往往却只顾自己的方便,只顾自己的利益,并未能好好的遵守交通法规。大家想过如此的后果会是怎样的吗?
看!那辆超载的大卡车正吃力的前进着,司机见了红灯也不停车,随意乱闯,只是为了赶交差,得一笔工钱,不顾违章的后果。可这位司机知道吗?只是为了这么一笔工钱违反交规,一刹那间就很有可能会葬送生命,而这无价的生命又岂是金钱可以买到的?看!那场悲剧终究还是上演了,鲜血染红了车轮,受害者的亲人悲痛万分……
啊!又是一场悲剧!人行道上,一辆摩托车疾速行驶,将一位老奶奶撞倒在地,老奶奶立马气绝身亡。我不明白,摩托车司机为什么不按道行驶而偏偏要闯入非机动车道呢?只是图方便、图省事,却致使又一个宝贵的生命离开了这个世界。而这又会使多少人为受害者伤心泪流,使家庭因之而破碎啊!
在交通安全的维护上,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生命可贵却脆弱,希望人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安全更美好。
第2个回答  2013-02-16
交通安全伴我行
人的生活中,处处离不开交通,时时刻刻在交通之间徘徊,也许,一刹那的疏忽,会给你带来终身的遗憾。

曾经,在一个炎夏里,一个小男孩为了捡一个心爱的小球,不顾一切的直奔马路中央,也许,他还小,单纯的思想并没想到那可悲的后果,真是不幸,一辆卡车飞奔而来,把他压得粉身碎骨,把他永远压在土地深层,父母的泪犹如倾盆大雨,从天而降,又有谁能够听到他们的呼唤,上天是仁慈的,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可又能怎样,只有无可奈何的哀叹,忍受着痛苦,真是可悲啊!一辆载重汽车由于超载以至被滚下那万丈深渊,那轰隆声回响山谷,可那位年轻的司机却抛弃一切毫无声息的走了,走得那样伤感,那样的悲痛。

亲爱的同学们,朋友们,珍惜自己的生命吧,做一个合格的公民,遵守交通安全、交通法规,让幸福永远伴随着我们
第3个回答  2010-04-27
开车陋习
开车接电话
李先生是个生意人,电话很多。几天前,李先生就因为一边开车一边接手机,被交警扣了2分。李先生说:“电话太多了,不接怕错过重要的事情。如果我用耳机接听,不知道可不可以?”
交警说,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拨打、接听手提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驾驶人,对其一次性采取扣2分的惩罚。关于用耳机接听电话,法规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根据专家的研究和实际驾驶经验,就算用耳机接电话,也会严重地分散注意力。因此,为安全着想,交警部门不提倡这种做法。
陋习二 边开车边喝水
上周二中午,一小伙子在某立交桥等红灯的几十秒时间里,从副驾座上抓起一瓶矿泉水,正欲拧开瓶盖,绿灯亮了。他将车子开动后非常熟练地丢开方向盘,打开瓶盖,然后单手操控方向盘,仰着脖子猛喝了几口。交警举起停车手势:“您开车时喝水违法了。”小伙子被处以罚款150元扣2分的处罚。
交警指出,开车时仰头喝水必然产生视觉盲区,容易造成追尾等交通事故,非常危险。道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使用电话、翻阅书报资料、观看电视等妨碍交通安全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陋习三 车内挂饰物
不少车主都知道车内不能悬挂饰物,可是很多人还是坚持认为挂小饰品无妨。
前日,孟先生被交警开了一张罚单———罚100元,扣2分。被罚原因一是孟先生没系安全带,另一项则就是在车前窗悬挂了一副纪念章。孟先生委屈极了:“挂个纪念章都要被罚?”
交警解释,按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因为悬挂在前窗、后窗或侧窗的饰物,有可能挡住驾驶员透过车前左右后视镜、前窗中部后视镜(需要透过后窗)观看路况的视线。此限制还包括透视率较差的防晒膜、窗帘等物。
(安全文化网)
第4个回答  2012-03-10
(⊙o⊙)…自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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