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期货有几大制度。保证金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交割结算制度。这些制度是交易所为维护期货交易的正常运行而发布的。期货公司等会员和客户均须遵守和执行。
《中金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对强行平仓是这样规定的。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
(一)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能在第一节结束前补足;(客户的保证金不足,即可用资金小于零,且未能在规定时间补足)
(二)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且未能在第一节结束前平仓;
(三)因违规、违约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理;
(四)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当予以强行平仓;
(五)交易所规定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其他情形。
总之,如果出现帐户资金不足或违反交易所交易制度或违反市场公平交易的行为,就执行强行平仓。
与强行平仓相似的,是强制减仓。中金所规定,如果发生连续2个交易日同向的涨跌停板,对在第2个停板收市时已报单未成交的单子与净盈利持仓的单子按比例自动撮合成交。这主要也是为了控制客户的风险,防止连续停板后发生更大的亏损。
参考资料:《中国金融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