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3-06
道理是这样的:
如果你(甲方)投保的是A公司,对方(乙方)投保的B公司。
你们互碰,且同等责任。
就有了如下的理赔情况:
甲方的损失分两半,一半P1自负,一半P2乙方负责;
乙方的损失也是如此;一半Q1自负,一半Q2乙方负责;
甲方可以就自负的P1,基于自己购买的车损险向A公司索赔;
乙方可以就自负的Q1,基于自己购买的车损险向B公司索赔;
就损失P2,又乙方负责,乙方可以基于自己购买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向B公司索赔,所以甲方的损失P2的最终承担方是B公司;
同理,就损失Q2,最终承担方是A公司。
有关修车和开发票的问题,要同两家保险公司进行交流和咨询,他们会指导你详细的步骤。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5-02
首先确定双方每台车损失是否超过2000。如果不超过,则可以采用“互碰自赔”。也就是双方拿到对方交强险回自己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由自己保险公司赔付自己的车辆损失。
如果超过两千,则先由双方交强险赔偿两千给对方,再由自己的车损险赔偿自己车辆超过两千部分的百分之五十,然后再由对方三者险赔付自己车辆剩下的部分,对方也一样按此流程赔付。
至于发票,如果不超过两千,只须开一张发票就可以了。如果超过两千,则将发票开成两份,一张=2000+超出部分*50%,另一张为剩余部分,三者同理,建议多打当地保险公司服务热线,因为每个地区流程不同,在操作细节上有出入
第3个回答 2010-04-23
同等责任的定义有两个:互碰自赔、55分账。如果是互碰自赔损失必须在2000元以下且无人伤,按照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你用你的交强险修你的车,对方用他自己的交强险修自己的车。如果是55分账,你们两个车损之和除以2就是各自承担的费用。关键问题还是看你的具体损失大小及交警队事故认定书上如何写。负同等责任、负同等责任各自车损自行承担(维修价格以保险公司核价为准)、交强险互碰自赔。这三个概念是都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