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指示名称:
011 转往外省市
012 装统筹外
013 农民工解除合同
014 转外国籍
015 死亡
016 外地农民工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
020 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021 工伤(1-10级/未达等级/未鉴定)支付减少
022 工伤终止支付
023 转街道支付
041 转往他区
051 转往本区
052 判刑劳教
053 非带薪上学
054 参军
061 出国
062 失业转街道
068 其他原因中断缴费
069 其他原因中断支付
071 办理退休
072 工伤(1-4级)减少
073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
081 享受工伤保险基金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082 享受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
083 其他原因终止支付
注:我是第一次办理工司员工社保事宜,我听说农业户口社保在离职的时候可以领出前来,也就是一次性全都给个人。在这些减少原因里面。我不清楚在给农民工做减员的时候,应该用哪条减少原因,才能做到在员工离职后领取公司给缴纳的那部分社保钱。
在给公司一位外地农民工办理增员的时候,增不上,社保中心说他原来公司给他做了终止,并且把钱都交给了个人,原公司还没有把他个人做清理,所以增不上,回去让他原单位的人做完清理后,然后你再来给做增员。我今天去社保中心报盘增员的时候由于上面写的是“外区转入”,社保中心的人告诉我说这样不行,你这次得按“新参统”来做了。请问专家们,这是怎么回事啊???他们原单位给他做减员的时候,用的的哪一条减少原因啊?让那位员工领到了钱,最后怎么又变成新参统的了?我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