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6-03
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公证处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回、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答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第2个回答 2015-05-12
一、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二、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三、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四、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五、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六、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七、保管遗嘱、保管文件。八、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九、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
第3个回答 2020-03-04
公证处可以公证的事项有很多,民事的,商业的,涉外的,通常都是可以公证的。
例如出国时常用的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成绩单公证等;在国内常用的委托公证、遗嘱公证、赠与公证、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租赁合同公证等。
第4个回答 2015-05-12
私人财产。一般多指容易引起纠纷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