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未办离职手续,3个月后单位是否有理由不发工资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支付工资,但劳动者如果因交接问题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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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25
1、首先判断你是否正常工作?是→2,否→3
2、正常工作单位必须按约定发放工资。
3、其次判断你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后离岗?是→5,否→4
4、不假脱岗为严重违反管理制度行为,单位有权按旷工进行处理。
5、履行请假手续是否得到单位同意?是→6,否→7
6、单位同意请假,按请假办法处理。
7、单位未同意请假,视为不假脱岗,可以按旷工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6-25
单位行为涉嫌违法。,可以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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