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能够执行欠债人的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欠债人拥有租赁的店面,但不是营业执照法人,也不是欠债人在经营,那么法院仍然可以执行欠债人的债务。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点》的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如果欠债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欠债人的债务。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包括查封、扣押、拍卖等,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其次,即使欠债人不是营业执照法人,也不是欠债人在经营,但如果欠债人拥有租赁的店面,那么这个店面仍然可以被法院查封、扣押、拍卖等。因为在我国,租赁关系是一种合法的民事关系,租赁合同的效力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欠债人拥有租赁的店面,那么这个店面就是欠债人的财产,可以被法院执行。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欠债人的财产并不仅限于店面。如果欠债人拥有其他财产,比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这些财产也可以被法院查封、扣押、拍卖等。因此,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执行程序,追回欠债人的债务。
综上所述,即使欠债人不是营业执照法人,也不是欠债人在经营,但如果欠债人拥有租赁的店面,法院仍然可以执行欠债人的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执行程序,追回欠债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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