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物业费比业主高,合法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租户不交物业费,物业费业主来承担。作为业主,在接到物业服务公司的催缴通知后,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偿还欠交的物业费,如果业主与租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由租客缴纳物业费的,则业主偿还物业费之后可以向租户追偿。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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