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部门规章分别包括哪些?怎么区分?

如题所述

1、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所指定的会计法律制度。

如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38项具体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与国家挡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2、会计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指定,并以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的形式公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会计法律制度。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第10号令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5年1月18日财政部第24号令发布的《会计事务所审批和监督办法》,2005年1月22日财政部第26号令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均属于会计规章。

扩展资料:

中国会计法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通常简称会计法规。

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在一个单位,会计关系的主体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客体为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会计法律制度,来调整和规范各种会计关系,包括针对会计工作、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会计档案管理等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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