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请朋友喝酒。酒后出了车祸。一起喝酒的人承担多少责任

如题所述

一起喝酒的人承担多少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的,如果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那么不用承担责任,如果没有,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下:

1、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2、第二十五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3、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扩展资料

喝酒出意外 酒友也担责

2014年7月的某日凌晨,南沙的芦某和好友陈某到郊外喝酒,回来时芦某开着无牌摩托车搭载陈某。行至高沙大桥,车头与挑着箩筐靠路边行走的黄某相撞。导致黄某受伤后不治身亡。后黄某的家属将芦某和陈某同时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赔偿50万元。

陈某觉得很冤,自己只是坐在后排的乘客,为何要负责。死者家属则认为,陈某明明知道芦某喝了酒开车,却不劝阻,应该负连带责任。

经南沙法院判定,被告芦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赔偿责任。而陈某对于芦某的酒驾行为确实存在纵容情形,对有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持轻率、放任的态度,所以也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鉴于陈某的过错程度轻微,认定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支付10%的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人民网—广州一男一女与朋友吃饭喝酒 同时“酒驾”先后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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