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被起诉方应该积极应诉并领取传票。领取传票的同时,法院会将原告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以及原告立案时提交的证据一并送达。领取传票的日期距离开庭时间至少15日,这15日是给被告留准备证据答辩的答辩期;收到起诉状后就知道自己为什么被起诉了。领取相关材料后,如果不懂相关法律可以找律师咨询或者请律师代理,答辩期间准备应诉证据。后按照传票的开庭时间提前进入法庭准备开庭事宜。
开庭流程
1、庭前准备
正式开庭前书记员做准备工作,各方当事人向书记员核实身份并确认座位以及座次,在法庭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后正式开庭。
2、正式开庭
开庭后首先播放法庭纪律,播放完毕后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席(简易程序时),疑难复杂案件由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席后,书记员报告开庭情况,接着审判长敲法槌、宣布开庭、全体落座;落座后首先核实各方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身份信息,当事人需如实陈述其姓名、性别、族别、文化程度、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各方当事人陈述完身份信息后审判员向当事人释明:
(1)本案的开庭审理方式(公开/不公开);适用审理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2)介绍审判组成人员;
(3)作为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4)法庭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法庭组成人员(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回避,如认为法庭组成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庭审组成人员回避。
3、审理流程
(1)法庭调查: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陈述完毕后,被告进行答辩(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发表意见);
(2)举证质证:法庭组织各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在此环节先由原告提交证据、说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观点后向法庭提交证据,审判查阅完毕后,将证据递交给被告查阅,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观点发表意见。原告将所有证据提交完毕后由被告提交证据,原告查阅并发表质证意见,提交的方式与原告一致,原告质证时也与上述方式一致;
(3)事实补充:证据提交完毕后,各方当事人就以上庭审过程中未说明的事实予以补充,在事实调查部分接受审判员的询问,至此法庭调查环节结束;
(4)法庭辩论:调查结束后庭审组织各方发表辩论意见;
(5)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用简短的话说明自己的观点;
(6)询问调解:最后法庭会询问当事人意见,是否同意主持调解;
(7)庭审结束:最后审判正式宣布庭审结束、敲法槌,全体起立后合议庭成员退席,庭审结束。庭审结束后各方阅看笔录并签字。
建议:为了法庭能够查明案件事实,各方当事人应在开庭前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每一起案件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法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公正判决,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