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如题所述

特殊门诊异地就医报销的流程,具体如下:
1、初审申报;
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
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对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医疗险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
1、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印章;
2、费用明细清单,须加盖医院印章;
3、住院票据,需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章;
4、医疗保险卡、身份证、银行卡。
综上所述,患有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以凭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开具的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和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到社保中心经办窗口予以申请,申请批准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按照政策予以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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