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危化品管理办法中危化品一共分为类介绍如下:
一、化学品根据其危害性分为八大类
1、爆炸物是指在外界作用(如热、摩擦、冲击等)下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和人员造成损害和伤害的物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是指压缩、液化或压溶气体。
3、易燃液体,易燃液体在室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后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可燃固体、自燃和潮湿易燃物品,容易引起火灾。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较强的氧化性,容易引起燃烧、爆炸。
6、有毒物质是指进入人(动物)体内后积累到一定数量,与体液和组织产生生化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机体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续性病理变化,甚至危及生命的物质。
7、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细则》治理范围,国家另外还有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细则》来治理。
8、腐蚀性物质,是指固体或液体能烧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和其他物品造成损害。
二、应对方式
1、发现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报警,说明具体位置、包装标记、大概数量以及是否有异味等。
2、立即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置警示牌,切勿徘徊。发生火灾或爆炸时,严禁吸烟。
3、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疏散到上风口无围观者,并立即报警。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秩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4、居住区在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泥土异味时,应立即通知当地(县)当值政府说明情况,同时在其周围划设警戒线或竖起警示牌。待污物清除后,居民及周围单位方可开窗通风。
5、严禁在公共汽车、地铁、火车、汽车、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上携带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