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4-02
法院受审理后是可以的,补充一下: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笼统地规定了诉讼上的证据保全,没有明确规定诉前证据保全。而我国从立法上首次明确规定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是1999年《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该法律不仅详细规定了海事证据保全的条件、程序和方法等,而且开创了我国诉前证据保全之先河,在接下来的我国修正后的《著作权法》、《商标法》中,再次确认了诉前证据保全制度。 所以你如果是海事、知识产权方面的,可以诉前保全而达到收集的目的,而其他方面的诉讼,法院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不会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