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实际工资比社会最低工资低可以立刻辞职走人吗?

如题所述

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一的,以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4-21
可以,而且还可以要求企业至少按最低工资的标准补给你。因为企业已经违反相关法律和规定。追问

可是递交辞职后还要等一个月

追答

直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登记就可以了。

追问

是可以走人了吗?还是要等三十日

追答

不用啊,这个是企业违规在先啊。如果企业没有违规,需要提前一个月。

追问

可是我们是计件的活企业说是自己做得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