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民政局星期几办离婚,需要那些证件照

如题所述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扩展资料: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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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4

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交结婚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两寸单人照两张(红底或蓝底)。  

办理地点:商城路2号院,联系电话:66252286,投诉电话66378790。  

办理条件: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应在驻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当事人为合法夫妻;  

3、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  

4、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券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5、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并书写日期。  

(二)查验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当事人提交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要求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用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书写,任何内容有涂改的,均应当重新打印或者书写);登记员复印2份后,现场见证夫妻双方在3份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指纹、书写日期。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府服务网-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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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1

    去之前电话咨询一下,不要白跑,一般是工作日就可以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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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4-10
离婚需要男女双方一寸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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