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的房产由法院判给抵押权人,未办理过户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借款人(抵押人)经营失败,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抵押权人),经人民法院判决由借款人房产及土地偿还其在银行的借款及利息,银行目前未办理过户手续,作为抵押权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清理抵押人在房产中的物品,法院给出的回复是未办理过户不能强制执行(目前抵押人的子女在抵押物里居住,抵押人有二套房,此房产非抵押人唯一房产),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不动产抵押权需到相关单位办理抵押登记,而不是你说的过户。追问

在市里房产管理中心及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现在的情况是法院已经出了判决我们可以拿着判决书及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去房产管理中心及国土局办理过户手续,但是目前距离我们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过了6个月,不想让借款人依然占有抵押物了,所以想申请法院将现在抵押物里的人和东西清理出去。

追答

那应该及时和法院沟通,看看还需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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