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归他,现在他不想要了,法院会怎么判

我们离婚了,当时孩子是协议给他了 房子也给他了,我什么都没要,他也同意了,现在他说怀疑我当时因为有外遇了才离的,现在不想要孩子了,如果起诉,孩子会怎么判,我没工作,没房子住,父母身体不好,他父亲还再上班,母亲身体好,有劳保和房子,他也有生意。孩子会判给我吗?
因为我没能里抚养,我没有工作,租的房子,我们结婚的房子留给他了,就是希望孩子能有个家,而且他爸爸妈妈和他一直一起住在我们的结婚的房子离,为了给我们带孩子。我怕他起诉孩子判给我了,我没发找工作孩子也跟着遭罪。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如你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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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30
孩子的抚养权应当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如果双方已经协商由他抚养的,除了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一般很难改变抚养权的归属。
即便孩子最终确定由你抚养,则对方也是要支付抚养费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30
你们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判给对方的可能性很大。
第3个回答  2010-03-29
你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则可以变更,否则你可以要求他按协议履行.
第4个回答  2010-03-29
以离婚协议为准,房子是孩子父母的,与老人没直接利害关系,老人无权扣着房产证。实在不行可以上法庭。但是最好的还是和老人讲一下他没有权力处置你父母的房子。无论如何给你亲戚点钱,让别人告诉你亲戚他们不可能分到房子,让他们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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