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被公司开除了,工资没收了,结果我去投诉他们现在有关部门是投诉他们,但是他们反过来跟我记账说在公司仓库货物少了。
那些帐目领单开单是写我名字的因为公司仓库人手少工作满的时候有时候单是同事写的要么我写的。
开始6月份主管辞职临时就批了根本就没有交接好仓库的数目,电脑记账就一直没人记账,行政叫我记账但我根本不会电脑记账。
现在作最坏打算赔钱是肯定是,我想问下是不是赔偿按劳动法规定不可以超过20%?这是最坏打算请大神们认真告诉我一下感激不尽。(PS:如果跟公司协商说陪少一点是根本不可能了因为已经跟公司闹翻了都闹去劳动监察哪里投诉了。)
我只是要算一下要劳动法解决怎么解决好,如果要陪5000货款,是要全仓库人员负责,如果扣除不能超过20%是多少我现在还有2700工资在他们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