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1天,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上写: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国么?

我涉嫌诈保在4月28被刑事拘留录了指纹,4月30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的侦查资料在第一递交角检察院的时候被检察院退回,且12月30日公安局决定因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我解除取保候审。没有任何处罚,没有被起诉。结果我昨天去公证处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24小时就拿到了,今天我打电话给公安局,说我被刑拘过,需要写一个情况说明经上级审批。
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办出无罪证明么?大约需要几天?我在办公证的时候,办事员没有问我有没有罪就已经把无罪证明的钱收了,说公安局发过来的传真都是无罪的,没有“有罪证明”这种文件。
我比较担心开不出无罪证明的后果,如果这次开不出来,第二次申请会不会有麻烦?
因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出具的解除取保候审判决书,可以算是释放或者无罪的证据么?

能开。

只要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有罪和处罚,就属于“无犯罪记录”的情况,是可以开的。但是,因为被刑拘过,可能会有些麻烦,时间长一点而已。最后肯定能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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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30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就是没有犯过罪,无罪证明是可以开出看来的,就是程序上麻烦一点,核实一下情况就行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8
未经法院判决有罪的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在法院判决前被证明无嫌疑被释放的,或经法院判决无罪的。都是无犯罪记录人。

治安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逮捕等临时羁押措施与是否有罪没有直接联系。

也就是说,有没有罪,只有法院说了算,其他都是白扯。

补充:你现在需要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个证明是证明你从14岁至今没有过刑事犯罪记录,而你说的“解除取保候审判决书”并不能证明该时段你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只能证明该案的罪责关系与你无关。

反正还是这句话:除了法院的有罪判决书之外,其他任何机关的任何证明都不能影响你的无犯罪记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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