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孩子一直是妈妈带妈妈抚养人。女方怎样要抚养权

如题所述

您好,您好,不知道您的孩子多大,现在根据不同的情况回答您的问题:

第一、孩子在两周岁以内。

如果您的孩子都在两周岁内,尚处于哺乳期,那么在这个时间段因为孩子太小,原则上抚养权是归母亲的,这个时间段处理离婚事宜、争夺抚养权对母亲是最有利的。除非母亲患有疾病或其他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

第二、孩子在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

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双方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来说最有利。虽然说孩子的抚养权并不必然与抚养一方的收入挂钩,但如何能够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也是法官需要考量的因素。一般来说法官会参考孩子日常的生活习惯、双方的工作、收入、抚养孩子的情况等等因素综合考量。

第三、孩子超过八周岁。

孩子八周岁以上,法官一般会询问一下孩子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并尊重孩子真实的想法。

因为不清楚您的孩子多大,在不同的阶段建议您在抚养权方面做不同的准备工作。如果您不清楚如何着手,建议您线下带好相关材料寻求律师的帮助。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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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4
 一、子女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形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是考虑到子女尚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两周岁以上,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
  (六)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10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自主选择随父或随母生活。
  二、子女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情况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二)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随男方生活。
  (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同样这里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孙子女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7、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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