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法院法官王浩现状

如题所述

南京鼓楼法院法官王浩的现状不太理想,因为“彭宇案”而失去了升迁的可能,只能从事与司法有关的边缘工作。

王浩,2006年南京“彭宇案”法官。由于此案件的审判结果对社会影响巨大,此人备受关注。王浩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彭宇案”的判决结果和他的言论引发了巨大的舆论压力,为了应对影响和冲击,他先是被调到了法院的知识产权庭工作,随后又被调到了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而现在是在挹江门司法所。

挹江门司法所位于一个破旧的居民区弄堂内,看上去相当陈旧,甚至一些当地居民都不知道这里还有一个司法所。从受人尊敬的法官变成一个边缘部门的公务员,失去前途和未来之后,王浩法官应该会很后悔当初的言论。

关于彭宇案的介绍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老人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则予以否认。

最后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和解撤诉之后,彭宇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

彭宇与徐寿兰达成的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一笔钱;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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