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护文化遗产

关于古代或现代文化古迹的保护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也要“企业化”,光靠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应该 呼吁民营企业参与投资保护商丘历史文化,引导旅游业,以获得“双赢”。文化保护“企业化”,历史文化遗产因其稀缺性而具有永恒的价值,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到民营企业、社区和个人,再到非政府组织,都有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责任和义务。即使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也不可能单靠政府的财力来保护好所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因此,政府应该与民营企业合作参与保护,特别是在资金投资方面更应该加强合作,让文化保护“企业化”。保护融入城市规划, 怎样才能促进城市文化遗产投资呢? 目前许多城市在文化遗产保护上往往都是对于局部地区进行投资保护,没有将其列入一个区域内进行规划保护,缺乏科学性。 如在重建、修建基础层面上可有所“创新”。 此外,遗产单位也存在差异,在保护上进行分类排序,列出最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再对其资本投资进行评估,也是吸纳民企资金不可缺少的步骤之一。政府也可以根据其重要程度,确定介入的力度。保护与发展可双赢,一般意义上讲,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如何保护,在保护的同时还需要发展,这不是矛盾的,而是一致的。历史文化遗产直接转化成产品供出售和消费,可以促进旅游等产业的发展,并带动相关产业的进步,还可以吸引投资者和居住者,以带来经济的繁荣和财富的增长。保护与发展要协调、要实现“双赢”,需要观念、智慧、机制、法律、政策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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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27
保护自然:做你身边力所能及的事啊.少用塑料的制品.节省纸张的消耗.不用一次性筷子,不乱扔垃圾,少用空调......虽说都是小事,但都是我们保护环境最能做到的方法。爱护环境,保护花草、树木,小动物。
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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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些专家学者总是强调对传统文化、历史文化遗产要利用和改造,甚至还希望通过普及达到保存文化遗产的目的。如最近有人认为白先勇改编的青春版《牡丹亭》对昆曲的普及起了很大作用,有利于昆曲的保存。尽管他们用心良苦,却没有走出对保存文化遗产的误区,都没有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利用、改造、普及代替不了保护。
一种文化,无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被确定为世界级或国家级的遗产,固然是由于它的重要性,但一般来说,都只是鲁殿灵光,世界上绝无仅有,并且已是日薄西山,如果不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听任它自生自灭,将不久于世间。要是它在世界上有不少同类,还有很强的生命力,就不必专门保护了。所以对这些遗产应该以保护为主,只是在确保其长期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有限度地加以利用。别指望它们能自负盈亏,更不应该当成摇钱树。
其次,多数文化遗产之所以珍贵,并不在于它在今天还有多少用处,或者还有多少优点,而是因为它是人类历史文化的一部分,通过它能了解我们的历史和过去的文化。例如有些古建筑,用今天的科学技术水平来看,已经谈不上先进,今天也没有什么人愿意住在里面了,如果只从利用角度,就找不到保存的理由。又如湖南江永一带流传的女书,是在特定条件下形成的流传于妇女中的文字。如果一定要讲利用,莫非让今天的妇女回到受歧视地位和被封闭的环境中去?否则为什么不能和男人一样使用通行的文字呢?还有一些民间手工技艺,其产品当然不如机器制品那样价廉物美,要是只考虑实用就只能被淘汰,难道就不要保护了?
既然如此,改造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但任何改造都是对原物的不同程度的破坏,所以对于需要绝对保护的文化遗产是万万使不得的。否则,改造成功之日,就是遗产毁灭之时。1949年以来对传统戏曲、地方戏曲的不断改造,结果是使相当大一部分戏目、曲目、演技、道具从此失传。当然,人类要不断改造旧事物,但这不适用于文化遗产。遗产本身是不能改造的,否则就不成其为遗产。但在遗产的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对遗产这种形式和内容是可以改造的。青春版《牡丹亭》无疑是对牡丹亭原本的改造,即使青春版取得了百分之百的成功,也不能因此就丢了原本,或者使所有的昆曲演员都演青春版,就像当年演样板戏一样。所以必须有一部分遗产尽可能原汁原味地保存、传播原来的文化,不受改造的影响。
改造还应讲究成本,注重实效,不能为改造而改造。例如,上海曾对石库门建筑进行改造,北京对胡同和四合院作过改造,据说都取得成功,其实既得不偿失,又起不到保护的作用。改造后的建筑成了四不像,已不能代表原来的建筑。花的钱不会少,今后维修也比新建筑麻烦,居住条件还不如新建筑。所以要保护就不应作任何改变,要改造还不如拆了重建。
至于普及,当然是最理想的,可惜完全不可能。一种文化之所以成了遗产,必须人为加以保护,就是因为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物质和精神基础,或者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是没有当年的清朝帝后皇室、达官贵人、八旗子弟的爱好,进京的徽班能发展成为号称“国剧”的京剧吗?而如今的高官富人中还能形成这样一个群体吗?至于普通民众的爱好,固然会受到上层的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实际需要。在没有什么选择条件的情况下,他们只能随大流,如北方人听京剧、大鼓,江南人听评弹、昆曲、滑稽。到了娱乐方式多样、媒体日新月异的时代,再要他们固守着这一两种方式显然是不可能的。我们不是曾经出现过几亿中国人唱革命样板戏的盛况吗,结果如何?
还应该看到,作为遗产而存在的艺术,或者过于高雅,或者已经不适合今人的生活情趣和节奏,想普及也普及不了。例如古琴,真正能听懂的人不会多,操琴的高手更屈指可数。又如昆曲,唱词全部使用古雅的文言文,就是人文学科的知识分子也未必看得懂,更不用说听得懂。先师谭其骧先生年轻时就钟爱昆曲,晚年还在家中举办“同期”(邀集曲友一起唱曲,有笛师伴奏)。我曾经问他当初是如何学的,他说得跟着笛师“拍曲”,一首曲得跟唱50~100遍才能学会。我又问,如果听人家唱自己不会的曲子能否知道在唱什么,他说听不懂。像他这样听了唱了一辈子昆曲的人,也只能欣赏自己熟悉的曲子。今天怎么可能普及到比他们这代人古文基础差、选择余地比他们大、工作和生活节奏比他们快的年轻人中去?先师曾向我普及过,我有自知之明不敢接受。其实现在所谓“普及”,不过是学会几首曲子,或者不时听听录音,要靠这样的“普及”基础来保护昆曲,使之不致湮灭,显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当务之急是保护,无条件地保护。首先是使现存的不至毁灭和消失,充分运用照相、录音、录像、复制等手段,将声音、形象、实物尽可能完整地保存下来,对原始资料不得作任何改变。更重要的是要确定该保护的人,将他们定为“国宝”或“市(省)宝”,让他们衣食无忧,延年益寿。他们不必考虑创收或经济效益,只要将自己所掌握的那一部分文化遗产流传下来。有条件的话,招几名学生,带几个徒弟,一代代往下传。至于利用、改造、创新或普及的事,交给其他人去做。
累死我了!!!希望对你有帮助吧。。。。
第2个回答  2019-02-18
1、自觉对身边的亲人朋友宣传正确的文物保护理念与文物保护知识;
2、主动对所见到的有损文物古迹的行为进行‘力所能及’的劝阻或者举报;
3、不误导他人进行文物买卖和破坏活动。
第3个回答  2005-11-24
文化大革命的时候都差不多被破坏光了
第4个回答  2012-11-06
最起码得不乱扔垃圾,我姐就是这样告我的 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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