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大厦共70套房,我们9户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A房产公司已经抵押在中国银行的房子。每人各1套买了其中9套.A房产公司向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本金1200万利息630万,中国银行又将此债权以800万转卖给了B公司,B公司向法院诉讼请求法院拍卖该大厦,拍卖前我们向法院提出异议,结果除去我们9户,61套共拍得1700万,还差130万。现在B公司又要求法院拍我们9户还这个130万的差额,但我们9户已经向A房产公司交纳了50%首付款签定有购房合同,请问我们9户合同是有效合同吗?法院对此类购买债权的案件会强制执行拍卖还清这1830万吗?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交清合同余款给法院,保住房子吗?4.13法院要开听证会了现在要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