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多少钱

如题所述

工伤十级医疗补助金如下: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条件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2、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3、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4、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
5、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所述:工人受伤后,出于治疗的目的,和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拿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中,十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是三个月工资。同时,工人还能够拿到七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并报销部分费用。申请这些赔偿要工人写材料,向当地社保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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