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农保在上海住院怎么报销

如题所述

外地农保在上海住院的报销方法如下:
1、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通过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出院后,需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居住证明,外地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务工证明;
3、携带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及身份证,回参合所在地进行报销。
农保的报销流程:
1、患者在医院就诊时,需出示本人的农村合作医疗证或社会保障卡;
2、根据医院的规定,可能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3、住院治疗结束后,向医院财务部门或医保办提出报销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和病历资料;
4、医院或医保办审核患者的报销资料,确认费用的合理性和报销的范围;
5、审核通过后,根据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和规定,计算可报销的金额;
6、患者将报销材料和银行账户信息提交给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
7、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将报销款项划拨到患者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综上所述,外地农保在上海住院的报销方法包括登记备案、提供居住证明和务工证明,以及携带相关文件回参合所在地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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