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搭伙过日子,就是没有合法的手续,不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婚姻。近几年在中老年人当中这种搭伙过日子的非常多,为什么呢?因为两个老年人搭伙过日子不会牵扯到财产纠纷,所以孩子们也放心,尤其是年纪稍大点的男性,找个老伴搭伙还能伺候,就当找个不花钱的保姆,何乐而不为!对于年龄稍大点的女性来说,找个随时使唤的人也不错,反正也不算改嫁。但是就目前来看这种搭伙过日子的夫妻弊端很多,有的是为了钱,有的还真是为了情。
前段时间遇到一位阿姨,已经快70岁了,闲聊中阿姨说了她与搭伙过日子的老头子也就是“丈夫”的一些事情。她说她丈夫现今已经76岁了,在一次脑溢血中成为了植物人,她和丈夫在一起已经生活有十五年了,丈夫是一位退休的高中老师,当时她是以保姆的身份入住到这个家的,她到这个家的时候,丈夫的前妻刚去世两年,由于妻子的去世对丈夫打击很大,所以那时候丈夫的情绪非常不好,丈夫那边一儿一女,由于孩子都要工作,所以就有人把他介绍过去做保姆,她非常尽心,把家收拾的井井有条,也不断开导他,慢慢的两个人就有了感情,当丈夫提到想再婚的时候,他的儿女极力反对,后来无法,俩人就开始了搭伙过日子,开始的几年两人的日子过的非常开心,反正不结婚,孩子们也不好管,这两人也是恩恩爱爱的,可是好日子没过几年,一次意外丈夫成了植物人,说是植物人其实还有些意识,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的儿女倒是不赶她走了,但是基本也不回家,更不过问老人的病情,由于丈夫要吃药,靠着丈夫的工资显得捉襟见肘,去问他儿女要钱,可人家儿女说了他父亲有工资,干嘛还问他们要钱,最后谁都不给,一幅你不是想伺候吗,那你就伺候吧的态度。开始她自己也非常纠结,有心丢下丈夫一走了之又不忍心,就这样一服侍就是四年,去年丈夫住的房子赶上拆迁,没法子她只能带着老头出去租房子住,这一租房子住又是一笔开支,生活更是不好过了,分下来的房子放在那里闲着,他儿女也不给他们住。 我听到这位阿姨说到这里,我真的非常气愤。
这种做儿女的也真没谁了。我问他干嘛不走呢?阿姨却说,看着丈夫现在这个样子真的狠不下心,虽说老爷子意识不清,但对她还特别依恋,一说把她送到他儿子家,老人就哭。阿姨叹口气说,现在自己身体还行,等什么时候实在伺候不动了再说吧。应该说这位阿姨是非常重感情的一种人。但是也有很多是为了钱才去搭伙的,开始甜言蜜语,过不了几天把人家钱一卷,就跑路的也多的是。所以现在这种生活方式很难说是好还是不好,因为没有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很多应得的权利没法施行。也只能说仁者见仁吧,只要老人开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