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了我和女儿的的名字,如果离婚了,我老公有权要求分房产吗

房产证上写了我和女儿的名字,现在我老公提出离婚,他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吗,谢谢

房子 在你们婚后有还贷吗?如果有的话 属于您的那部分 必须平分 其中一半属于您丈夫 您可以支付相应的钱款给他 然后房子的产权人不变

1楼说的不对 现在婚姻法已经去掉结婚多少年 私人财产变成共有财产的条目了 也就是说婚前的私人财产 不管婚后多少年 都是私人的财产 婚后的所有财产都是共有财产

所以主要是看房子的购置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
另外也要看出钱人都是谁 如果您丈夫对房子的产权或者房款有要求 可能还会判决 您支付一半的房款给您丈夫 因为毕竟您女儿没有出钱 所以他是有权利要求分房子或者分房款的 这也是正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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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9
如果仅写你女儿的名字,你老公就没有权了,但写了你的名字后,你老公应该有权分得四分之一
第2个回答  2010-04-09
如果房子是你们婚姻期间买的,即使你们离婚,他也有权分割房产,除非你们当时有书面约定,如果离婚房子就是你和女儿的,他放弃
第3个回答  2010-04-09
有权的,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你老公也有一份
第4个回答  2010-04-09
按照法律规定,房子产权有他的一份因为里面有你的名字。只要夫妻生活超过7年以上就有权分财产。